最高检:已用半年着力解决“以捕促调”、“一押到底”等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还将延长一年

时间 • 2025-11-11 12:25:57
审查
羁押

为集中展示检察机关在坚持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近日,最高检推出厅长网络访谈。

2月10日,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在网络访谈中介绍,2021年7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着力解决以往实践中存在的轻罪案件羁押率过高、“构罪即捕”、“以捕代侦”、“以捕促调”、“一押到底”等突出问题。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闫昭摄

苗生明说,2021年12月,为指导实践依法、充分、准确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选编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第一批5件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解读政策,体现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要坚持辩证思维,区分情况、区别对待,不能搞“一刀切”“简单化”。

“如姜某故意伤害案,系在矛盾化解、达成和解基础上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从宽作出不起诉处理;徐某故意伤害案,则准确判断把握轻伤害案件中社会危险性和起诉必要性,依法从严逮捕、起诉。接下来,还将陆续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司法办案。”

苗生明提到,为帮助检察官提升羁押审查意识、转变羁押理念、准确把握羁押标准,真正把依法履行羁押审查职责融入日常办案,最高检决定将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时间延长一年,活动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同时将专项活动覆盖的案件范围扩展至全部在办羁押案件。

下一步,最高检将采取措施让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用更精准。具体包括:细化逮捕条件与逮捕程序。根据罪行大小、情节轻重、是否认罪认罚等,制定更有针对性的逮捕社会危险性标准,严格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规范审查逮捕程序,健全审查逮捕意见听取与说理机制,运用羁押听证制度,以听证促公正。

依法充分适用不起诉,从公共利益、刑事政策等多方面出发,确立诉与不诉的考量因素与操作标准,坚持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综合运用起诉替代措施,通过合理适用不起诉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效果。

此外,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对羁押必要性的定期审查制度,加强对延长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规范,及时决定或建议撤销、变更非必要的羁押。

据悉,最高检还要求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制度优势,在办案中做好矛盾化解、释法说理等工作。大力推动羁押听证、不起诉听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实现枫桥经验中“捕人少、治安好”的社会治理目标。

红星新闻记者高鑫北京报道

编辑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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