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基因生物如何监管?四川将对研发单位全覆盖检查

时间 • 2025-10-31 22:40:13
种子
基因
试验

随着农业转基因生物逐渐走进大家的生活,相关监管越发重要。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决策部署,近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印发了《四川省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四川将加快推进生物育种研发应用;同时将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区域的严格管控,严肃查处非法制种、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切断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扩散途径,保障四川省农业转基因研发应用健康有序发展。

严查私自开展转基因试验和育繁种行为

记者在《方案》中看到,监管重点对象包括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单位,转基因实验承担单位,转基因作物育种单位,种子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进口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等;监管重点区域包括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及试验场所,种子制种基地,种子加工场所,种子市场或者销售门市;省内育种单位南繁基地、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等。

对于四川省内育种单位南繁基地,四川将加大抽检密度和频次,全面覆盖抽样检测,强化对省内育种单位南繁试验材料转基因成分的排查监督,严查私自开展转基因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对违规单位将严肃约谈,责令整改,坚决铲除违规试验和育繁种材料。

对于制种基地,种子生产基地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将对制种基地、非法种子田块等开展排查,查早查小,加大种子下地前和苗期抽检力度,春耕备耕前和种子收获季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确保玉米田间抽样检测全覆盖,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制种播种前,要全面查清亲本来源,核实是否含有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苗期要利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大范围筛查,发现问题要坚决铲除,并依法对违规违法制种企业严肃处理。

对于进口加工企业,四川将严格落实进口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制度,加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流向管控,严查运输、储存、加工等过程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用途,严防非法扩散。

对品种真实性存在争议的品种,增加转基因检测项目

除了监管重点对象和区域,《方案》还明确了监管重点环节,包括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及试验、农作物品种审定(登记、引种)、种子生产、种子加工、种子经营、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等环节。

其中在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及试验环节,四川将对农业转基因研发单位全覆盖检查,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对农业转基因试验全程监管,试验前核查控制条件是否合规,试验中检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试验材料可追溯管理情况,试验后检查收获物、残余物等管理以及转基因作物种植区域的病虫害消长、种群结构及其生物多样性变化监测等管理情况。

在农作物品种审定(登记、引种)环节,四川将优化完善品种审定制度,为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提供政策保障。申请单位应严格自查,确保品种不含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并向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做出不含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的承诺。品种试验组织单位应进行转基因检测,发现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应立即终止试验。品种试验组织单位应加强对转基因品种试验种植的监管,依法严格落实相应控制措施。申请登记、引种的,申请者向四川省种子站做出不含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的承诺。

在种子加工经营环节,四川将持续做好对种子加工和分装场所、种子市场、经营门店的排查工作,加大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重点聚焦种子包装、标签等环节监管,有违规前科和被投诉举报的种子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加工销售,对有未审定(登记)先推、套牌种子问题的种子企业,应重点抽检;对品种真实性存在争议的品种,增加转基因检测项目。

红星新闻记者林聪

编辑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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